梦洁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型)

查股网  2025-04-28  梦洁股份(002397)公司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于2024年10月25日正式离任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在公司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胡型,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广东格士律师事务所顾问。曾任深圳市怡凯发实业有限公司行政助理,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经理,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高级经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顾问,曾任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务,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认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2024年的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参加了2次,通讯表决2次;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1次,以网络会议的方式出席1次。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在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提出异议。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2024年的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参加。

(二)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就内部审计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交流。

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的会计师就审计进展、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审计报告的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2023年内部审计报告以及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本人对于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公司的季度报告编制、半年度报告编制等与内审部门以及管理团队进行沟通,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互动易平台、媒体报道以及参加股东大会等多种渠道,了解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同时,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提升投资者保护意识和自身履职水平,客观、审慎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3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关注各种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中,公司在人员安排、材料提供、会务安排等方面,为本人提供了配合和支持。

(五) 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的情况,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 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判断,审慎的发表意见以及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本人对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

(四)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审议聘任2024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

(五) 提名董事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因独立董事辞职以及任期届满,2024年,公司聘任了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于提名人员的名单进行了审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均投赞成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3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六)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时,投赞成票。在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授予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授予激励对象的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注销期权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投赞成票。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在独立董事的履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审慎的发表意见,依据专业能力为公司提出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胡型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