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梦洁股份(002397)公司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源”)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冻结股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冻结开始日期冻结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
金森新能源60,167,00078.14%7.98%2023年4月27日2026年4月26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冻结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森新能源77,000,00010.22%60,167,00078.14%7.98%
李建伟39,758,9825.27%00.00%0.00%
李菁32,866,9284.36%00.00%0.00%
合计149,625,91019.85%60,167,00040.21%7.98%

二、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金森新能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2%,根据签署的《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将其持有的合计72,625,910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金森新能源行使,金森新能源实际控制的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49,625,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5%,金森新能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金森新能源与林可可女士签署了《借款协议》,因金森新能源未能按《借款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林可可女士支付借款利息,林可可女士向法院申请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截至目前,林可可女士暂未向法院提起诉讼,金森新能源正与林可可女士就上述事项进行积极协商中。金森新能源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目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