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5 月14 日0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恒联路8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志刚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 人,代表股份141,084,36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139,634,56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3.13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6 人,代表股份1,449,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 人,代表股份10,150,26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8,700,46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687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 人,代表股份1,44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会议情况
(1)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40,639,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0%; 反对3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4%;弃权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同意9,705,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218%;反对3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37%;弃权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5%。
2、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40,623,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7%; 反对40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16%。
同意9,689,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42%;反对40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75%;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40,625,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5%; 反对4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9%;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16%。
同意9,691,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60%;反对4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57%;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40,710,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3%; 反对3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2%;弃权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05%。
同意9,776,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13%;反对3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62%;弃权5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5%。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40,62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4%; 反对4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0%;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16%。
同意9,690,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40%;反对40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77%;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40,609,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1%; 反对4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4%;弃权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45%。
同意9,674,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174%;反对4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39%;弃权6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7%。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40,638,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7%; 反对3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7%;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16%。
同意9,704,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041%;反对3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76%;弃权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同意140,564,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6%; 反对4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弃权 10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65%。
同意9,630,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799%;反对4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61%;弃权10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4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40,552,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8%; 反对4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8%;弃权 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795%。
同意9,618,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68%;反对4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88%;弃权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44%。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40,68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1%; 反对3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3%;弃权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同意9,748,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405%;反对3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46%;弃权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9%。
1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140,622,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3%; 反对40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2%;弃权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5%。
同意9,687,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54%;反对40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97%;弃权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9%。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40,654,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2%; 反对3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2%;弃权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6%。
同意9,720,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637%;反对3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18%;弃权5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辉律师、郑壮律师
3、结论性意见: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 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