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创高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范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主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审核2024年度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所有监事均按时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部分房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议案》《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议案》。
4、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
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均及时登载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沟通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从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全面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列席了公司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等形式,不断强化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沟通与交流,在财务监督、内部审计等方面与董事会、经理层保持沟通,有效保证监事会更好履行监事监督职能。
三、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列席会议、调查研究、审阅资料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会计核算规范,未发现重大遗漏或虚假记载情形。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股权转让等有关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和股权转让情况进行了核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股权转让情况,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及重大股权转让事项均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六)对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运营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发展、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评价意见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纳入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范围的单位的各项业务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通过重大决策事前监督,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问题,积极发表监事会的意见和观点。及时跟进对会议决议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