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卓翼科技(002369)公司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8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 号创新大厦B 栋12 楼 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雍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6 人,代表股份59,932,73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 人,代表股份54,318,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8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6 人,代表股份5,6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90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3 人,代表股份28,405,76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 人,代表股份22,791,46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6 人,代表股份5,6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90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的方式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91,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632%;反对69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8%; 弃权3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7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64,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56%;反对69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0%;弃权3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4%。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89,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599%;反对69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6%; 弃权34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62,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86%;反对6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25%;弃权34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0%。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88,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575%;反对6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1%; 弃权3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8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61,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236%;反对6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14%;弃权3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0%。

4.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54,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003%;反对7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3%; 弃权3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27,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29%;反对7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51%;弃权36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2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35,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688%;反对7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2%; 弃权3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08,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363%;反对71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80%;弃权37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56%。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和山未来(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顺域达供应链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曾志超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数量为31,526,964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6.0248%;反对74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78%; 弃权37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276,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248%;反对74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78%;弃权37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4%。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988,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4247%;反对5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61%; 弃权3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61,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64%;反对57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83%;弃权36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3%。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56,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048%;反对70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8%; 弃权3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29,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124%;反对70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3%;弃权3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3%。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应收账款保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93,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2654%;反对6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1%; 弃权37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66,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02%;反对6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58%;弃权37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和山未来(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顺域达供应链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曾志超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数量为31,526,964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16,514,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1363%;反对11,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742%;弃权36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14,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363%;反对11,5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742%;弃权36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844,9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850%;反对7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30%; 弃权3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17,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05%;反对7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93%;弃权3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贺秋平、赵玉婷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 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