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 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7 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C 座 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和主持人: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由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的董事仲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318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8,287,5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387%,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2,614,9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14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计314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672,55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5.723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16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5,672,7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238%。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 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46,176,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96%;反对2,00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81%; 弃权10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56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12%;反对2,00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47%;弃权10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1%。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43,478,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33%;反对4,688,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5%; 弃权1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864,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200%;反对4,688,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41%;弃权11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157,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20%;反对2,0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2%; 弃权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54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279%;反对2,0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41%;弃权10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情况:同意246,121,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7%;反对2,0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7%; 弃权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50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284%;反对2,0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5%;弃权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118,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63%;反对2,07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2%;
弃权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503,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92%;反对2,0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28%;弃权9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711,76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6996%;反对2,840,88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637%;弃权120,1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2,711,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96%;反对2,840,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37%;弃权1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2,655,068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5407%;反对2,837,082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531%;弃权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2,655,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407%;反对2,837,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31%;弃权1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 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3,547,05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4.0411%;反对1,946,2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557%;弃权179,5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03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3,547,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11%;反对1,9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57%;弃权17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2%。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3,509,0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54%;反对4,597,8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8%; 弃权18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0,894,2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47%;反对4,597,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90%;弃权1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力、张晓庆两位见证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会议 见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