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8-05  兴民智通(002355)公司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兴民智通股票代码:0023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

158号29栋6单元2层23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释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兴民智通

上市公司、兴民智通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创疆

青岛创疆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的期间为2020年6月22日四川盛邦与青岛创疆完成股份转让过户后至2023年8月2日

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中院

武汉中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158号29栋6单元2层239号
法定代表人叶成
注册资本14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22日
经营期限2018年10月22日至永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WJML8B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及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话028-61337249
传真028-613372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盛邦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1武汉国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8,7506.25%
2武汉楚桦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2,50037.50%
3武汉市兴隆盛工贸有限公司35,00025.00%
4武汉东和乾元商贸有限公司17,50012.50%
5武汉市兴添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7,50012.50%
6武汉依达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7506.25%
合计140,000.00100%

(二)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曾用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周治执行董事中国湖北武汉
胡实凡监事中国湖北武汉
叶成总经理中国湖北武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报告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决定

一、权益变动目的

1、2020年6月23日的减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2、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日的减持为法院裁定。

武汉中院在关于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武汉中院刑事审判庭于2023年6月19日将该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2021)鄂01刑初207号、(2022)鄂01刑初21号刑事判决书判令“二十、在案扣押、冻结的已完成权属确定工作的款项依法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在案查封、扣押的已完成权属确定工作的房产、车辆、股权、股票、烟、酒、茶等财物变价后依法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其他在案扣押、查封、冻结的银行存款、股票、房产、车辆待权属确定后,依法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赃款除前述已追缴的财产外,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迫缴不足以清偿集资参与人损失的,责令继续退赔并按比例分别发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产清单附后、集资参与人损 失清单详见审计报告);”附涉案财产清单载明:“6.冻结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兴民智通股票共计12884.8万股”。另在执行中查明,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于2020年8月26日司法冻结了四川盛邦(证券子账户号码:0680039984)所持有的公司共计 3200万股股票(证券简称:兴民智通;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以及302099903008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资金,并于2022年8月23日进行了续行冻结。执行中,因上述股票融资融券业务权利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中院申请处置股票以实现其债权。武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强制卖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子账户号码:

0680039984)所持有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计3200万股股票(证券简称:兴民智通;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将变卖所得价款优

先实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债权后的余款划付至武汉中院指定账户。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平安证券执行法院裁定,用以实现其债权。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前述“权益变动目的”中所说的(2023)

鄂01执1962号之九《执行裁定书》相关内容,由平安证券继续卖出剩余尚未卖出的兴民智通200万股股票。且根据(2023)鄂01执1962号之十《执行裁定书》,不排除未来会发生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2023 年8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减持公司股份15,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本次减持完成后,公司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编制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0年6月23日至今的权益变动情况予以说明。

一、权益变动方式及累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期间为2020年6月22日四川盛邦与青岛创疆完成股份转让过户后至2023年8月2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23,848,00019.9685,848,00013.8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3,848,00019.9685,848,00013.8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三、累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四川盛邦大宗交易2020年6月23日8,000,0001.29
四川盛邦大宗交易2023年7月31日14,700,0002.37
四川盛邦大宗交易2023年8月1日15,300,0002,47
合计38,000,0006.13

注:述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四川盛邦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85,848,000股,

均为流通A股,其中83,848,000股被司法冻结,且有52,000,000股存在质押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却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成

2023年8月3日

(此页无正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成

2023年8月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股票简称兴民智通股票代码0023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盛邦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158号29栋6单元2层23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 无限售流通A股 持股数量: 123,848,000 持股比例: 19.9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A股 变动数量: 38,000,000股 变动比例: 6.1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 2020年6月23日至2023年8月2日 方式: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成

2023年8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