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变更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代码:148517.SZ | 债券简称:23格林G1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
变更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所做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及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88号星通大厦4301 |
|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 510,333.35 |
| 法定代表人 | 许开华 |
| 公司成立时间 | 2001年12月28日 |
| 实际控制人 | 许开华、王敏夫妇 |
| 经营范围 | 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
(二)债券基本情况
| 债券名称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
| 债券简称 | 23格林G1 |
| 债券代码 | 148517.SZ |
| 起息日 | 2023年11月23日 |
| 到期日 | 2026年11月23日 |
| 债券余额(亿元) | 3.00 |
| 债券票面利率(%) | 4.00 |
| 还本付息方式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 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增信措施(如有) | 无 |
二、本次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23格林G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发行人分别于2025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和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93元/股(含)。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6元/股(含)。
2025年2月25日,发行人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1月14日,发行人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58,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7.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6,743,59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发行人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总量为20,358,500股,回购总金额为136,743,597元。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实际回购股份总量的60%,即12,215,100股,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82,046,158.20元。2026年1月20日,发行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2,215,100股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
(三)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12,215,1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发行人总股本由5,115,548,607股变更为5,103,333,507股,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30,139,201 | 0.59 | - | 30,139,201 | 0.59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085,409,406 | 99.41 | -12,215,100 | 5,073,194,306 | 99.41 |
| 三、总股本 | 5,115,548,607 | 100.00 | -12,215,100 | 5,103,333,507 | 100.00 |
(四)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地位,发行人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23格林G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
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特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公司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变更注册资本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