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药业: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众生药业(002317)公司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年度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永红先生

(五)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37 人,代表股份237,327,36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27.923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 人,代表 股份数为225,969,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8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25 人,代表股份数为11,357,7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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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林瑞超先生、吴清功先生以及第九届独立董事刘运 国先生、陶剑虹女士、江保国先生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37,159,8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4%;反对12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3%;弃权 38,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308,50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8%;反对128,8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1%;弃权38,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161,1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0%;反对12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弃权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309,80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15%;反对129,5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0%;弃权36,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5%。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37,163,6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0%;反对1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4%;弃权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312,303 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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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86%;反对129,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2%;弃权34,5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082,5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9%;反对2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 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5%。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31,20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0%;反对210,5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4%;弃权34,3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005,1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2%;反对284,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 3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153,80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18%;反对284,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8%;弃权38,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062,06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2%;反对21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10,70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22%;反对211,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7%;弃权53,6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1%。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合计201,851,362 股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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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5,203,7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24%; 反对2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0%;弃权44,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203,70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24%;反对227,4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0%;弃权44,9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冯玫、汪若歆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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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