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网: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ST云网(002306)公司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3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扬州市 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科创基金”)以“可转股债权 投资协议及还款协议纠纷”为案由,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扬州邗江法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高邮”)、公司及实控人陈继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科高邮支 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罚息等,公司及实控人陈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扬州邗江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中科高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扬州科创基金 支付欠款本金4,700 万元及利息(自2025 年5 月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 照年利率7%计算)、罚息(以4,700 万元为基数,自2025 年8 月31 日起至实 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

2、被告中科高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扬州科创基金 支付律师费1 万元;

3、被告陈继、公司对被告中科高邮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4、驳回原告扬州科创基金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前期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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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科高邮与湖北祥博聚业建筑工程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祥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 年6 月7 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7),对中科高邮与湖北祥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情况进行披露, 该案件涉及金额161.52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与湖北祥博达成民事调解,分期支付。

2.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 年1 月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对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案由起诉公司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公司需向投资 者赔偿投资损失3,176.05 万元,并承担54.60 万元的诉讼费,合计3,230.65 万 元,被告孟凯对本判决前述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 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获悉申请执行人赵某、许某华等457 人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尚未 实施。

3.中科高邮与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池项目工程质量问题诉讼进展

中科高邮起诉被告同翎新能源科技(高邮)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江苏扬泽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苏1084 民初1015 号,因诉讼主体 变更,中科高邮于2025 年10 月23 日向高邮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该案的起诉, 法院于2025 年10 月27 日裁定准许撤诉。中科高邮已近日重新起诉,法院已接 收立案材料,截至目前,中科高邮尚未收到相关立案通知或回执。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 等法律文件,宏成嘉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 起诉公司,案号为(2026)京0106 民初18565 号,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房屋 租赁费及违约金47.85 万元,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公司名 下价值47.85 万元的财产,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47.85 万元,占公司2025 年末 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43%,占比较小,不会导致公司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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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与原告方保持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该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 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25 年度,公司已就扬州科创基金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本案一审判决 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2026 年度计提相关预计负债,具体影 响金额以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解除全部 账户冻结事项,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及账户冻结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民事判决书》;

3、《执行通知书》;

4、《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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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