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资产的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3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经营性资产投资经营保 温管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万昌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昌舜”)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0 万元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并购买经营性资产投资经 营保温管道业务。2026 年8 月10 日,合资公司山东山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山铁新材”)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8 月5 日、 8 月12 日分别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经 营性资产投资经营保温管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博深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7)。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山铁新材于近日分别与万昌舜及其 关联企业济南星元保温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星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乙 方”)签署了《资产购置协议》,购买其经营性资产。按照前期资产评估,本次 拟购买的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为11,598.28 万元,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准。根据 《资产购置协议》关于交易价款支付安排的约定,购买资产最终支付金额以《资 产交接书》所附清单的评估值为准,且清单不能超出《评估报告》所列资产范围。
2026 年9 月1 日,山铁新材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及经营实际需要,办理 完毕相关资产过户和资产交割手续,依据各方签署确认的《资产交割确认书》及 《资产交接明细附件》,最终实际交割的资产价值11,496.64 万元,均以资产评
估价值为交易价格,未超过《评估报告》范围,符合《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铁新材已将11,496.64 万元资产购买价款全部支付,本次 资产购买交易实施完毕。
至此,公司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经营性资产投资经营保温管道业务的公司设 立、购买资产过户工作已进行完毕。公司将加强对山铁新材的日常管理,督促其 尽快进入保温管道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日常经营中如有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或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及时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 《资产购置协议》
2. 《资产交割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