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5:重大诉讼公告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年3月3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年1月6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因公司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长河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联合银行长河支行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支行与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 被告二
公告编号:2025-014姓名或名称:北京数字天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的关系:子公司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何志涛与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与原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支行于2023年8月签订了《借款合同》杭联银(长河)借字第8011120230080593号,公司向联合银行长河支行贷款28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自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年利率为6.87%。因该借款到期,联合银行长河支行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判令被告一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8000000元,支付利息206243.33元、复利439.89元;
2、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和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三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1、判令被告一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8000000元,支付利息206243.33元、复利439.89元;
2、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和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其他费用全部由三被告承担。
该案件已于2025年3月25日开庭,二次开庭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如该事项有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案件已于2025年3月25日开庭,二次开庭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如该事项有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
公告编号:2025-014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体影响,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和内容计提相关费用。公司将积极与联合银行长河支行商讨债务处置方案,如该事项有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积极与联合银行长河支行商讨债务处置方案,如该事项有其他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司积极应诉目前正在与联合银行长河支行积极沟通并争取债务处理方案。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该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司积极应诉目前正在与联合银行长河支行积极沟通并争取债务处理方案。公司未能及时披露该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