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的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江西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 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 |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 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证书编号 | GR202333007228 | GR202333009738 | GR202336001825 |
发证时间 | 2023年12月8日 | 2023年12月8日 | 2023年12月8日 |
有效期 | 三年 | 三年 | 三年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本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再次认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将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即2023—2025年度)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子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积极推动公司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巩固在行业内的研发和技术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