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伊立浦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德奥退(002260)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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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4 月30 日以微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 同意选举曹施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书锦、陈阳飞、吴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重新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成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安明新(召集人)、曹施施、刘书锦、陈阳飞、吴强;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刘书锦(召集人)、贺辰洋、黎明、陈阳飞、吴强;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吴强(召集人)、安明新、陈能全、刘书锦、陈阳飞。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刘书锦(召集人)、安明新、贺辰洋、陈阳飞、吴强。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明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林镇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同意聘任方寻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贺辰洋先生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暨财务负责人职务;同意聘任陈国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 员的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书锦、陈阳飞、吴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无。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实现总营业 收入290,962,148.95 元,同比下降0.56%;营业利润-47,115,354.16 元,同比下降 135.2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24,364.06 元,同比下降132.76%。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6,124,364.06 元,母公司净 利润为-13,538,986.8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 利润分配原则,本年母公司净利润为-13,538,986.80 元,计提盈余公积0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5,286,563.59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748,825,550.39 元, 不满足《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利润分配的条件。

同时,公司资金压力较大,为保证家电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决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书锦、陈阳飞、吴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披露的《2025 年度报告》全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2027 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公司拟在 2026-2027年内向相关资金融通方申请人民币 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贸易融资业务及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 动资金等,融资方式可以通过使用信用、资产抵(质)押等可能的低融资成本方式 取得,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与该项综合授信融资相关的资产抵押,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银行及与该项综合授信融资相关资金融通方签订合 同。向各资金融通方申请的额度需与其进行协商后在总额度内分配,具体条款以

与各资金融通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由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当控股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时由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与各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商务合作谈判过程中,存在 无法获得综合授信的风险,满足不了公司业务推进过程中的资金需要,使业务规 划实施的连续性得不到保障。鉴于此,在公司无法获得或获得的金融机构综合授 信额度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在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向个 人或非金融机构或公司股东借款,以保证业务发展能顺利推进实施。前述向个人 或非金融机构借款对公司形成的利息负担应属于正常融资成本范围。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