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伊立浦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德奥退(002260)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证券代码:400261 证券简称:R伊立浦1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2日下午3: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400261R伊立浦12026年6月5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6-2027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细请查阅同日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6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3);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26年6月10日16:3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

道西),信函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757-88374384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6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6-2027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填票说明:

1、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