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于2026 年8 月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 年8 月11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 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内审部负责人朱雪莲女士因内部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公司内审部 负责人,后续其仍将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朱雪莲女士在担任内审部负责人 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聘任李濛女士为内 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为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 满。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集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 年8 月31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8 月25 日(星期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 南桥新城展园路398 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附:内审部负责人简历:
李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11 月出生,硕士学历, 历任普华永道风险及控制服务部门经理、阿里健康财务部内控高级内控专家、 翰森制药内控内审部综合&职能内控经理。
李濛女士与上海莱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海莱士5%以上股份的 股东(包括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濛女士未持有上海莱士股份;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濛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 人的条件和要求。李濛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