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 年12 月,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 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 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五个问题涉及的会计 处理进行了规范,《准则解释第19 号》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 号》,执行解释第19 号的相 关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 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