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4  奥维通信(002231)公司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基本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解除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瑞丽湾5,202,75016.67%1.50%2017-11-022023-04-20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918,00015.75%1.42%2018-06-072023-04-20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合计10,120,75032.42%2.92%

2、本次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司法冻结执行人
瑞丽湾10,120,75032.42%2.92%2023-02-282023-04-20瑞丽市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瑞丽湾所持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再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瑞丽湾31,216,5009.00%31,216,500100%9.00%31,216,500100%9.00%
合计31,216,5009.00%31,216,500100%9.00%31,216,500100%9.00%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丽湾持有公司31,216,5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00%,该股份全部被质押及司法再冻结。

2、瑞丽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