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8,806,31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5%以下,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单独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东华能源”)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胜帮凯米”)出具的《减持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其自2022年2月22日至2023年4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666,39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8432%,本次减持的股数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1%;同时因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注销回购股份72,895,057股(约占注销前总股本4.42%),公司总股本数由1,649,022,824股减少至1,576,127,767股,胜帮凯米所持股份对应被动提升的比例为0.22102%。由于上述原因,当前胜帮凯米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从5.91094%减少至4.9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胜帮凯米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2月22日至2023年4月10日 | |||||||
股票简称 | 东华能源 | 股票代码 | 002221.SZ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2/22 | 500,000 | 0.03032% |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2/23 | 500,000 | 0.03032% |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2/24 | 500,000 | 0.03032% |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2/25 | 500,000 | 0.03032% |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2/28 | 500,000 | 0.03032% |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3/01 | 500,000 | 0.03032% |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3/04 | 499,995 | 0.03032% | ||||
人民币普通股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03/07 | 466,000 | 0.02826% |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2022/08/17 | 3,000,000 | 0.18193% |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2022/09/07 | 5,000,000 | 0.30321% |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2023/03/02 | 600,000 | 0.03807% |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2023/03/22 | 1,000,000 | 0.06345% |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2023/03/28 | 2,000,000 | 0.12689% |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宗交易 | 2023/04/10 | 3,100,400 | 0.19671% | ||||
合 计 | - | - | 18,666,395 | 1.18432% | ||||
注:①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已进行预披露,并对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编号为2022-027、2022-013、2022-001公告;②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③“减持比例”是指减持股数占减持当时的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7,472,712 | 5.91094 | 78,806,317 | 4.999995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97,472,712 | 5.91094 | 78,806,317 | 4.9999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