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5 日、202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6-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2,455,6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最高成交价为 1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475,129.38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 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