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5 月11 日(星期一)下午2 时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11 日9:15
至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11 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经编园区经编四路海利得研究院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9 人,代表公司股份454,688,5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8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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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 人,代表股份400,928,3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0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 人,代表公司股份53,760,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6536%。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54,931,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 黄金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1,02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5%;反对7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弃权 2,901,3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381%。
同意51,26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329%; 反对7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4%;弃权 2,901,3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1,01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29%;反对7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弃权 2,908,6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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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0.6397%。
同意51,262,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96%; 反对7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4%;弃权 2,908,6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3,782,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8%;反对86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3%。
同意54,026,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14%; 反对8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4%;弃权 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47,957,8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97%;反对3,714,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0%;弃 权3,016,14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6633%。
同意48,20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471%; 反对3,714,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22%;弃权 3,016,1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49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8,795,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067%;反对45,806,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3%; 弃权8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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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0.0190%。
同意9,038,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45%; 反对45,806,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882%;弃权 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7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3,777,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7%;反对8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5%;弃权 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8%。
同意54,021,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9%; 反对8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4%;弃权 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2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47,728,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92%;反对6,853,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3%;弃 权10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5%。
同意47,97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4%; 反对6,85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65%;弃权 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4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8,787,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048%;反对45,814,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60%;弃 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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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0.0192%。
同意9,03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92%; 反对45,814,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022%;弃权 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8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 同意412,27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722%;反对42,35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46%;弃 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32%。
同意12,51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08%; 反对42,35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02%;弃权 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9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 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的议案
\[10.0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3,69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0%;反对9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8%;弃权 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2%。
同意53,935,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9%; 反对9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4%;弃权 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27%。
10.0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2,03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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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175%;反对2,5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3%;弃权 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42%。
同意52,283,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82%; 反对2,5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5%;弃权 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002%。
10.0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7,585,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405%;反对47,020,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13%;弃 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82%。
同意7,82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14%; 反对47,020,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984%;弃权 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02%。
10.0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7,730,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725%;反对46,8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2%;弃 权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73%。
同意7,97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61%; 反对46,8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04%;弃权 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35%。
\[10.0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的议案》\]
同意407,730,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726%;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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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79,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2%;弃权78,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同意7,974,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63%; 反对46,879,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10%;弃权 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27%。
10.0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7,730,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725%;反对46,897,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43%;弃 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32%。
同意7,974,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63%; 反对46,897,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747%;弃权 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9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 同意451,08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3%;反对7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弃权 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8%。
同意54,09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07%; 反对7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9%;弃权 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2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2,4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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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067%;反对2,1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9%;弃权 1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44%。
同意52,688,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64%; 反对2,13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5%;弃权 1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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