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发展: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的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
格上限及增持进展的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公司增持主体决定调整原定增持价格上限。除前述变动之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增持主体将在增持期限内继续实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增持计划。
截至目前,增持主体已经完成增持金额457.69万元。
一、关于调整增持价格上限的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今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告知函》:
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不再设置增持价格上限,以实际行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除前述变动之外,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即相关人员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且
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于增持进展的情况截至目前,增持主体的增持进展如下:
、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通过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2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79%,合计增持金额457.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增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增持金额(元) |
| 1 | 邹家立 | 副董事长、董事 | 1,630,000 | 0.0375% | 1,731,897 |
| 2 | 隆小康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1,150,000 | 0.0264% | 1,234,800 |
| 3 | 王冰 | 副总裁 | 1,376,000 | 0.0316% | 1,497,088 |
| 4 | 王晓辉 | 副总裁 | 100,100 | 0.0023% | 113,107 |
| 合计 | 4,256,100 | 0.0979% | 4,576,892 | ||
2、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 | 增持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邹家立 | 副董事长、董事 | 22,190,000 | 0.5103% | 23,820,000 | 0.5478% |
| 2 | 隆小康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 - | 1,150,000 | 0.0264% |
| 3 | 王冰 | 副总裁 | - | - | 1,376,000 | 0.0316% |
| 4 | 王晓辉 | 副总裁 | - | - | 100,100 | 0.0023% |
| 合计 | 22,190,000 | 0.5103% | 26,446,100 | 0.6082% | ||
三、相关其他说明
、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及增持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