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贷款逾期及利息欠付的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贷款逾期及利息欠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由于当地政府方拖欠贵州省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以下简称“该PPP项目”)建设服务费等问题,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控股子公司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安东华”)出现银行贷款本金、利息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瓮安东华及PPP项目情况瓮安东华成立于2017年,系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9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7%;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当地政府方代表出资500万元,占2.5%;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0.5%。各股东方均已实缴所认缴的注册资本。
该PPP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暂定),合作期限为12年。采用政府付费机制(详见发布于2017年1月18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7-005号《关于投资设立贵州省瓮安县草塘“十二塘”景观工程(一期)PPP项目项目公司的公告》)。
根据该PPP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瓮安东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申请借款6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9年,并用于建设该PPP项目。
上述借款由贵州黔兴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剑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瓮安县悦居养生养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未提供任何担保。
二、瓮安东华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情况
单位:万元
| 借款人 | 债权人 | 贷款本息到期日 | 本金金额 | 利息金额 |
| 瓮安东华星景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州分行 | 2026年5月4日 | 56,800.00 | 3,010.27 |
注:上述利息金额不包含逾期产生的违约金、罚息等。
三、瓮安东华贷款逾期原因及影响根据该PPP项目合同等,瓮安东华采用“DBFO”方式,负责该PPP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当地政府方通过支付建设服务费、运营维护费等来购买瓮安东华提供的建设服务和运营维护服务。瓮安东华依约履行了PPP项目合同等所约定的义务,而当地政府方未足额按照PPP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向瓮安东华支付服务费,导致瓮安东华资金紧张,无法按照贷款合同等约定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利息。本公司未对瓮安东华上述借款提供任何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由于上述贷款及利息逾期,瓮安东华可能会承担相应的罚息、违约金等,可能导致增加瓮安东华的财务费用。瓮安东华可能还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或资产被冻结等风险。
四、本公司及瓮安东华应对措施
1.本公司督促瓮安东华积极与银行方协调沟通,争取通过贷款展期方式,逐步化解债务逾期问题。
2.本公司督促瓮安东华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采取法律措施等有效途径,妥善处理当地政府方拖欠PPP项目建设、运营服务费用等事项。
3.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和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