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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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 号尚浦中心3 号楼10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玉祥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6 人,代表股份638,141,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5.99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613,521,51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4.99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1 人,代表股份24,619,83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 人,代表股份24,627,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1 人,代表股份24,619,83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34,655,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37%;反对 3,1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弃权349,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
同意21,141,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47%;反 对3,1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50%;弃权3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04%。
议案2.00《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36,096,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95%;反对 1,7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5%;弃权331,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同意22,582,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50%;反 对1,7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77%;弃权33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473%。
议案3.00《关于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9,889,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597%;反对3,8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83%;弃权8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20%。
同意19,889,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597%;反 对3,8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83%;弃权8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6520%。
关联股东张玉祥、虞晗青、毛东芳回避表决。
议案4.00《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34,725,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7%;反对 2,8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5%;弃权547,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9%。
同意21,211,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285%;反 对2,8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68%;弃权5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248%。
议案5.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629,849,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06%;反对 7,961,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6%;弃权330,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8%。
同意16,335,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308%;反 对7,961,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280%;弃权33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412%。
议案6.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634,531,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3%;反对 3,0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6%;弃权549,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同意21,017,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11%;反 对3,0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264%;弃权54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2325%。
议案7.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633,847,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1%;反对 3,2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3%;弃权999,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
同意20,333,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642%;反 对3,2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78%;弃权99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05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