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湘潭电化(002125)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过仔细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改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改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改聘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贺娟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改聘原总经理助理成希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汪形艳

何 琪

周 波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