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天邦食品(002124)公司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 21日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9日 以公告形式发出。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21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邦辉;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5 人,代表股份375,434,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8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337,595,0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19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8 人,代表股份37,839,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0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4 人,代表股份43,518,09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 人,代表股份5,678,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5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8 人,代表股份37,839,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703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65,907,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24%; 反对9,05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2%;弃权 471,0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255%。

同意33,99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076%;反对9,05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101%;弃权471,0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

提案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65,78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01%;

反对6,85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2%;弃权 2,792,2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7%。

同意33,86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291%;反对6,85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547%;弃权2,792,2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2%。

提案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65,805,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54%; 反对6,83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8%;弃权 2,796,2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8%。

同意33,889,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751%;反对6,83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95%;弃权2,796,2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54%。

提案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65,140,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82%; 反对7,493,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9%;弃权 2,800,5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9%。

同意33,224,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460%;反对7,493,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187%;弃权2,800,5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3%。

提案5.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66,051,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09%; 反对6,66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2%;弃权 2,721,6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9%。

同意34,135,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399%;反对6,66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61%;弃权2,721,6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40%。

提案6.00 关于2026 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368,257,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83%; 反对6,65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3%;弃权 523,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94%。

同意36,340,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075%;反对6,65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896%;弃权523,5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0%。

提案7.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1,55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86%;反 对11,450,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20%;弃权 508,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69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同意31,55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186%;反对11,450,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3120%;弃权508,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7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4%。

提案8.00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365,757,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25%; 反对7,023,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8%;弃权 2,653,1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7%。

同意33,84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639%;反对7,023,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396%;弃权2,653,1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5%。

提案9.00 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365,006,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26%; 反对9,873,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8%;弃权 554,1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76%。

同意33,0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392%;反对9,873,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876%;弃权554,1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3%。

提案10.00 关于公司2026 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363,946,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01%;

反对10,925,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0%;弃权 562,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99%。

同意32,0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016%;反对10,925,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1049%;弃权562,9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5%。

提案1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64,118,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59%; 反对10,86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2%;弃权 450,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99%。

同意32,202,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973%;反对10,86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681%;弃权450,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万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6)承义法字第00095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