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天邦食品(002124)公司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都属于经营性往来,均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价格公允,信息披露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与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养殖户、控股子公司等的担保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出具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柳、陈良华、陈有安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