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梦网科技(002123)公司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 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6人,代表股份128,155,40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116%。

(1)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3,187,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05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5人,代表股份14,968,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858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5人,代表股份14,968,02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4%。

(1)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5人,代表股份14,968,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58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335,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03%; 反对74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8%;弃权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同意14,148,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230%;反对74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00%;弃权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70%。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7,298,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0%; 反对7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9%;弃权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70%。

同意14,110,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25%;反对7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37%;弃权8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39%。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27,271,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3%; 反对80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9%;弃权7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88%。

同意14,084,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47%;反对80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15%;弃权7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7%。

4、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27,306,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78%; 反对7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4%;弃权9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38%。

同意14,119,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299%;反对7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81%;弃权9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0%。

5、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27,303,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0%; 反对7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00%;弃权9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50%。

同意14,115,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65%;反对7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14%;弃权9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同意124,166,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77%; 反对3,894,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0%;弃权 9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33%。

同意10,97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530%;反对3,894,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0196%;弃权9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3%。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以及2026 年 度薪酬方案》

同意14,028,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253%; 反对7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51%;弃权1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897%。

同意14,028,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253%;反对7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51%;弃权16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7%。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27,220,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6%; 反对7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3%;弃权16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302%。

同意14,033,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47%;反对7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09%;弃权16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4%。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127,302,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2%; 反对7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9%;弃权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39%。

同意14,114,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992%;反对7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37%;弃权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廖嘉成律师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