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5 月20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528 号天康企业大 厦11 楼公司4 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许衡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20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16,78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282%,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 股东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7,212,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574,0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1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2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7,883,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97%。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4,019,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62%;反对2,55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 弃权21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116,9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34%;反对2,55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2%;弃权21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4%。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4,017,3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56%;反对2,567,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0%; 弃权20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114,4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8%;反对2,567,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30%;弃权201,8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2%。
3、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4,050,1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434%;反对2,63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2%; 弃权101,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147,2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43%;反对2,63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20%;弃权101,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4、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4,017,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56%;反对2,557,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6%; 弃权211,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114,5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09%;反对2,557,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28%;弃权211,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3%。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3,882,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031%;反对2,691,2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7%; 弃权213,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4,979,1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26%;反对2,691,2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94%;弃权213,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0%。
6、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3,884,4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037%;反对2,692,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60%; 弃权209,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4,981,5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51%;反对2,692,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7%;弃权209,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
7、审议并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4,020,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62%;反对2,55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 弃权211,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117,1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36%;反对2,555,0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2%;弃权211,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2%。
8、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计提2025 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414,018,7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3359%;反对2,566,3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7%; 弃权201,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5,115,875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23%;反对2,566,3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18%;弃权201,6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0%。
三、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委派杨玉玲律师、李莎律师及潘建军律师对本次会 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新疆星河井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