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12  宏润建设(002062)公司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安徽特筑电力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特筑”)近日与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宣城和润”)签署了《宣城杨柳镇杨柳社区100MW 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场区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由于公司董事尹芳达、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黄全跃分别担任宣城和润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 年5 月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芳达 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 年1 月10 日,注册地为安徽省宣城市 宣州区麒麟大道7 号,法定代表人陈江明,注册资本15,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 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等。

根据最新公开登记信息,宣城和润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安徽电力有限公司, 持股65%;宏润(宣城)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5%。

宣城和润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截至2025 年末资产总 额为3,675.56 亿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宣城和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安徽特筑取得的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 方式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宣城和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中冶华天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特筑电力工程有 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约2,400 余亩茶园,规划建设交流侧装机容 量约为100MW、直流侧容量约为125MWp 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 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新建4 回35kV 集电线路接入宝兴升压站新扩建主变的 35kV 侧。

2、工程总承包范围:项目征、租地、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调试、项目 并网、项目整体验收以及政府、供电公司协调、手续办理等工作,对项目管理、 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职业健康安全、安全评价、资产清册及归档等 全面负责,最终向发包方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工程。

3、工程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

4、工期:6 个月。

5、签约合同价:292,785,222.96 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积极开展光伏电站项目EPC 总承包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参与光伏电站EPC 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本次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交易对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安徽特筑与宣城和润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0 元。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 年5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公开招投 标程序确定安徽特筑为中标单位,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可持续 发展需要。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 月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签署光伏发电项目EPC 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芳 达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宣城杨柳镇杨柳社区100MW 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EPC 总 承包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