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得润: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邱建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邱建民先生于2026 年3 月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2 号),被采取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与ESG 委员会委员职 务。邱建民先生辞职后在上市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目前尚担任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董事长/董事。 邱建民先生原定任期为截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6 年12 月29 日。邱建民先生的辞 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将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的调整和交接,邱建民先生辞任董事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 运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邱建民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得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得胜公司”)6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2.32%;得胜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14.4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邱建民先 生辞任董事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邱建民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 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正常履行当中。公司及董事会对邱建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