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2026 年04 月24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04 月29 日(星期三)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名,实际参与 表决董事9 名。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 投票,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028)刊登于2026 年4 月30 日的《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