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南 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 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查意 见如下:
1. 经股东单位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拟选举刘杰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 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的 情况了解,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候选人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推荐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 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名:
杨 雪
葛 军
柳长满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