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兰田先生)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兰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兰田,自2022年2月18日起担任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始终秉持着诚实、勤勉、独立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全身心投入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注重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是我对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详细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兰田,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曾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零碳在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委员会委员、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克来机电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祺(中国)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勘察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24年末,我担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同时兼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报告期内,经严格自查,我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2次。我积极参加每一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出席率达到100%。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我均经过审慎思考后投出同意票;期间,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任何会议的情况,也未曾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在股东大会方面,我同样认真对待,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报告期内 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 次数 | 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报告期内 会议次数 | 列席次数 | |
张兰田 | 8 | 1 | 7 | 2 | 2 |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顺利召开了1次,我准时出席并在会议上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最终对会议议案投出同意票。此次会议聚焦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的事项 |
2024年 2月14日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积极履行职责,全年共参加了4次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8项议案。这些议案紧密围绕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展开,对公司的激励机制和人才战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2月6日 | 1、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报告; 2、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暨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15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绩效考核情况报告; 3、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暨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4、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可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6月25日 |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过去一年,我始终保持对财务报表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高度关注,持续监督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审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积极督促审计进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全力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我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每一项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都认真研读相关资料,全面了解相关信息。遇到必要情况时,主动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细节,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我深知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执行力的重要性。因此,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公司现场投入了16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契机,通过会谈、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便捷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我也多次拜访公司子公司,向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查询公司情况。在上述工作过程中,除了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例行工作外,我重点和相关方了解、交流了如下信息:1、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特别是在欧洲美国关税贸易壁垒横行的情况下,采取何种措施,开拓公司海外业务,也高度关注公司境外子公司的发展情况;2、公司的各种经营活动的合规性;3、公司对和上市公司监管及信息披露相关的工作,特别是被监管部门关注、指导和督促的工作,是否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4、公司的吸引人才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也包括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宜;5、公司财务处理的客观、公允和透明;6、公司的法律风险和对应的应对举措。
在整个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我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充分保障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确保我能够获取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为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持续聚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经仔细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事项。同时,也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威达雷姆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经营发展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该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这些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的严格审议通过。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该体系不仅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还紧密贴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在实际运作中发挥了良好作用,能够有效适应企业的经营需求,确保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助力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情况及基本年薪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薪酬发放程序严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4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暨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98人调整为287人,期权数量由14,903,784份调整为13,567,784份,注销1,336,000份。
2、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期权数量暨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87人调整为286人,期权数量由13,567,784份调整为5,111,784份,共注销8,456,000份。
3、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0.31元/份调整为10.19元/份。
4、2024年12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10.19元/份调整为10.13元/份。
我密切关注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述变动调整,重点关注变动发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公司发展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我始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审议各项议案过程中,我积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议案背景和细节,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5年,虽然因为我个人原因,在换届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我仍将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遵守上市公司法律监管的前提下,继续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努力帮助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张兰田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