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 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6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0 股后的 总股本133,33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4.5 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60,000,12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合计转增40,000,08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3,333,680 股 (最终总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 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 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 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转增比例进 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年度
2、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133,33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4.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4.05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9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45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3、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33,333,600 股,本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173,333,68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5 月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26 年5 月2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过程 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总数与本次 转增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3 广东德冠集团有限公司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 年5 月22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量(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 68,455,284 51.34%
20,536,585 88,991,869 51.34%
二、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64,878,316 48.66% 19,463,495 84,341,811 48.66%
三、总股本 133,333,600 100% 40,000,080 173,333,680 1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173,333,680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48 元。
2、除权除息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比例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
\[总股本 =60,000,120 元 ÷ 133,333,600 股 =0.4500000 元/股; 按照公\]
\[本计算的每股转增股本比例 =40,000,080 股 ÷ 133,333,600 股 =0.300000 。\]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div(1+ 每股转增股本比例) =( 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4500000 元/股, \div(1+0.3000000) 。\]
3、最低减持价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广 东德冠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维满、谢嘉辉、张锦棉和担任公司董事、 (原)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韶峰、杨展彪以及股东凌伯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股东梁玉婵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有关规定 进行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于2023 年10 月30 日上市,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68 元/股。根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东 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3.02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九、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吕地社区冠兴路1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嘉豪、刘慧
联系电话:0757-22323285
传真号码:0757-2229132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