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能源: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2 月2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于2025 年 1 月13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 年12 月28 日和2025 年1 月14 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 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6 年5 月21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 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2025 年5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80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 年5 月21 日非 交易过户至“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 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 2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 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归属至持有人,分别为自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40%、30%、30%。本员工持股计划锁 定期已于2026 年5 月21 日届满。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如下:
公司2025 年售汽量不低于500 万吨或2025 年净利润较2024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20%。
注:1、上述“售汽量”以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为准;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则对应标的股票权益方 可解锁。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 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份额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 择机出售后售出收益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 的股票。
根据《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 年售汽量为394.88 万吨;根据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 字[2026]0011004117 号),2025 年净利润较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0.24%,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三、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鉴于公司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应 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不能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份额由本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于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售出收益归属于公司; 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48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 个月,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