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4-26  联域股份(001326)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1.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3,59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0,008,909.64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3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4日就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与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额(含超募资金,不含利息等)
1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44,490.8526,246.89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417.8011,417.8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4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9,336.20
合计65,908.6567,000.89

注1: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孙公司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分别在相关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2:“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已经于2024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833.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会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为提高支付及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上述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季度汇总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持续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银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对工资、社保、公积金、税款等扣缴账户的要求,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联域股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武 鑫沈 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