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股网  2025-04-26  联域股份(001326)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联域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18元,共计募集资金75,359.4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5,420.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9,938.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37.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000.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10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67,000.8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0,889.75
利息收入净额B2114.95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5,554.62
利息收入净额C2504.7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6,444.37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619.7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31,176.2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1,176.23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于2023年11月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保荐人,于2023年11月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三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联域越南新

能源有限公司尚未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未启用募集资金账户。

为更好的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4年5月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序号开户名称开户机构账号
1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深圳新城支行44250200012000000059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5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1个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4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11月7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112.09万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4425010001200000387643,555,292.65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33706010010066866065,650,462.88活期、结构性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811030108220082666611,150,238.33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7559533821106061,028.22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板芙支行4432090104001701641,405,243.64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44250200012000000059150,000,000.00大额存单
合计311,762,265.72

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用于“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其成果体现在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及改善流动性指标等方面。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2024年6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情况,同意将“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11月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21,000.00万元,其中,大额存单本金15,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本金

6,000.00万元。本期交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类型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年化收益率收回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002024/5/172024/8/192.34%已收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板芙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4/5/242024/6/211.47%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6/122024/12/121.70%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6/122024/12/121.70%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6/122024/12/121.70%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6/122024/12/121.70%已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6/122024/12/121.70%已收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002024/8/202024/11/202.26%已收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002024/11/252025/3/251.30%-2.16%未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12/172025/3/171.15%未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12/172025/3/171.15%未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12/172025/3/171.15%未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12/172025/6/171.35%未收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大额存单3,000.002024/12/172025/6/171.35%未收回

3.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833.36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及投资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严格

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2。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11月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18,243.9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及超募资金余额1,112.0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向新增募投项目“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联域越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域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实地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原始凭证以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关对账单据等方式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联域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联域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武 鑫沈 杰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净额)67,000.8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554.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243.96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444.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243.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7.23%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44,490.8526,246.898,482.9025,001.5595.262024年12月-685.63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417.8011,417.80639.271,439.2712.612026年12月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6,432.4510,003.55100.04不适用不适用
4.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8,243.962027年11月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5,908.6565,908.6515,554.6236,444.3755.30-685.63
超募资金投向
1.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092.242027年11月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092.24
合 计65,908.6567,000.8915,554.6236,444.37-685.6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累计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项目尚余工程款未支付;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主要系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详见三(一)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新增“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位于越南海阳省平江县福田工业园区A15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2023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置换15,689.43万元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464.96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663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三(四)2.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详见三(四)3.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部分以活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的形式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部分通过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上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的自有资金的金额注2:募集资金总额(净额)67,000.89万元扣除累计投入金额36,444.37万元的余额30,556.52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1,176.23万元的差异619.71万元系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注3:上述“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均不含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注4:“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于2024年12月结项,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成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18,243.962027年11月不适用
合 计18,243.9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详见四(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项目说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1:上述“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均不含利息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净额的合计金额为准注2:上述“智能照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总额为19,336.20万元,其中,来源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为18,243.96万元,来源于超募资金的金额为1,092.24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