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 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 休,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辞职、因个 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 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的,董事会可以决定 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据此,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上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2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260,802,350 股的0.01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2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260,802,350 股减至260,756,15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60,802,350 元变更为260,756,150 元。本次回购注销 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 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 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即2026 年5 月19 日至2026 年7 月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无极经济 开发区尚太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李龙侠、GUO XIAOYU
联系电话:0311-86509019
邮政编码:052461
联系邮箱:shangtaitech@shangtaitech.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