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锻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166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1667号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锻造”)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联锻造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联锻造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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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230Z1667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劲勇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文建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超 |
2025年4月23日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万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芜湖顺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芜湖亿联旋压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兆联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温州三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湖州三连精密部件有限公司、黄山鑫联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存货管理、委外加工、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筹资管理、资金运营、研发管理、财务报告、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我们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具体列示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1)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 2)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 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5% |
说明:以上各项参考指标之间是“或”的关系,只要有一项指标的潜在错报达到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则该项缺陷应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主要从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出发考虑。具体特征及缺陷等级划分如下: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1)董事会或高管层指使、授意或默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2)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3)董事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4)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其他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处罚;(2)公司重大决策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决策程序;(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4)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1)重要业务和关键领域的决策未开展风险评估、论证不充分;(2)重要业务未执行公司制度和规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关键岗位人员流失30%以上;(4)子公司未建立恰当的内控制度,管理散乱。 | 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