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23 日做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于2026 年4 月25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 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20 日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良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 人,代表股份133,712,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9.49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6 人,代表股份912,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4745%。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经世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现场参会股东,所有参与表决的股东均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90,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35%;反对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89,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23%;反对2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弃权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90,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35%;反对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08,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218%;反对1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0%;弃权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99%;反对1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92%;弃权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90,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35%;反对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70%;反对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22%;弃权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92,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106%;反对51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80%;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558,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848%;反对1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2%;弃权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199%;反对1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34%;弃权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7%。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90,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35%;反对2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0,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70%;反对2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49%;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1%。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90,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835%;反对20,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弃权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80,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21%;反对52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5%;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0.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80,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21%;反对52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5%;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0.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77,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732%;反对31,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77,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63%;反对31,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6%;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1%。
10.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180,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021%;反对52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55%;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案》
1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597,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134%;反对112,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7,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31%;反对112,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73%;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6%。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596,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127%;反对112,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弃权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6,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145%;反对112,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73%;弃权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安琪、刘雅茜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