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冈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炜冈科技(001256)公司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星期三)14:5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平阳县万全轻工业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炳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 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 人,代表股份 98,885,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0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 股份98,832,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6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 人,代表 股份5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 人,代表股份

4,05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 表股份4,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9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 人, 代表股份5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等。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82,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反对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1,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58%;反对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47%。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8,882,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 反对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1,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58%;反对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

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崔泰元、徐莹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