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臣实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利力

查股网  2024-04-16  丽臣实业(001218)公司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10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丁利力1010000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4
姓名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现场列席次数
丁利力44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召集并主持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了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上述共计8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现场出席,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

(三)关于议案的审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在每次会议前均已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在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并均得到及时反馈。2023年度,本人审议议案均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让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针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进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公正、公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

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2月10日,本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年度奖金组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征集投票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我依规定履行了征集人的职责,完成了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工作,保证了股东大会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本人认为公司暂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

项。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并对公司有关工作思路与预案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想法,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时,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全面地向本人介绍了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了相关资料,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2023年度,本人为丽臣实业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记录如下:

姓名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数现场列席 股东大会次数现场出席 审计委员会现场出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现场出席工作
丁利力104716
合计天数20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得相

关信息。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培训及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于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38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六、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联系方式:1151246784@qq.com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和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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