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70.1441%股权的议案》,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8,079.2896万元现金收购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梁栋、赵勇及其他59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海昌华70.1441%股权。2024年6月27日,自然人梁栋、赵勇、梁世健、黄木富、梁世杰第一期转让股份以及上述其他56名股东所持海昌华股份合计51,598,092股(占海昌华总股本的44.8679%)已全部完成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合计持有海昌华53.0555%股权,海昌华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70.1441%股权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以及《关于收购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现公司质押持有的海昌华61,013,792股股份(占海昌华总股本的53.0555%),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人民币44,000万元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所持海昌华9,415,700股(占海昌华总股本的8.1876%)质押给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并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公司已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含存量已发生的融资额度),公司并购贷款的金额在上述年度融资额度范围内。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融资事项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深圳市海昌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279259561X |
企业类型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6年8月4日 |
注册资本 | 11,5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朱建林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南路蛇口工业区金融中心1栋5层1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是:港澳航线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凭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广东省内河成品油船、化学品船运输;国内水路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 |
公司持股情况 | 公司持有61,013,79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3.0555%) |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并购贷款及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是基于公司股权收购办理融资业务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股权收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目前公司保持良好稳定的经营态势,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以持有的海昌华股权质押担保并购贷款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