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申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炬申股份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4.2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15.0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53.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7.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05.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7-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 29,987.31 | 22,390.16 |
2 |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 13,007.70 | 9,712.26 |
3 |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4,871.18 | 3,637.0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133.82 | 7,566.46 |
合计 | 58,000.00 | 43,305.97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投入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 |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 29,987.31 | 22,390.16 | 14,012.92 | 8,377.24 |
2 |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 13,007.70 | 9,712.26 | 5,733.09 | 已结项 |
3 |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4,871.18 | 3,637.09 | 262.33 | 3,374.7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133.82 | 7,566.46 | 7,566.46 | 0 |
合计 | 58,000.00 | 43,305.97 | 27,574.80 | 11,751.99 |
注:“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2年12月2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结项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投入金额人民币142.02万元系支付的工程尾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111.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其中有人民币10,111.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外有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7月7日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拟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新疆陆路联运有限公司。该项目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2,390.16万元,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人民币14,012.92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77.24万元。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以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的建设。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 22,390.16 | -7,000.00 | 15,390.16 |
2 | 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 | 9,712.26 | 0 | 9,712.26 |
3 | 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3,637.09 | 0 | 3,637.09 |
4 | 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 | 0 | 7,000.00 | 7,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7,566.46 | 0 | 7,566.46 |
合计 | 43,305.97 | 0 | 43,305.97 |
“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5775.7万元(包括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人民币414.55万元以及土地购置费人民币5361.15万元)。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投资总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之间的差额,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仓储规模。
二、新增募投项目的原因
“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
续优化建设、购置方案及控制成本,有效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增公司仓储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拟调整部分上述节约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新项目“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
三、新增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
2、项目(法人)单位: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钦州港片区。
4、项目总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
(1)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27,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其余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使用土地约161亩,主要建设标准化室内仓库、露天仓储区、办公楼及其他仓储物流配套设施。
(3)主要业务:主要提供物流相关的各项综合服务,包括仓储服务、运输与配送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等业务。
5、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一期12个月、二期24个月)。
6、项目备案和批准情况
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6-450704-04-01-538643)。
(二)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广西具有良好的铝产业基础,地理位置优越,铝土矿资源富集,进出口业务量大,是铝产业链也是本地及周边云南、贵州等省份高速发展的铝冶炼产业上原材料和成品物流的重要集散地。紧邻东南亚市场,海陆交通便利,作为“一带一路”战略中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衔接门户,广西的区位优势对
推动铝产业向纵深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广西的矿物、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产量丰富、产能集中,同时铝应用市场正迎来新的爆发期,应用范围也从传统建筑用材向轨道交通业、航天航空装备、机械设备制造业和耐用消费品业等多元化应用领域延伸。此外,广西汽车产业的逐步崛起也为广西铝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铝在汽车领域的应用将日趋广泛。因此,应用领域的拓宽也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对相关铝产品的使用需求,这也将带动相关铝产品的运输及仓储需求。钦州市位于广西南部沿海,背靠大西南,东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同时,钦州市是“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节点城市,是北部湾城市群的重要城市,拥有深水海港亦是国家保税港的钦州港,区位优势明显。钦州市还处于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一小时经济圈的中心位置,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钦州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是广西“一带一路”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带动广西乃至西南地区的全方位对外开放和经济全面发展的龙头,是中国与东南亚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重要桥梁。《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5年)》中明确以广西数字经济“三区”布局为指导,立足各市产业基础,明确各市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和布局重点,推动广西数字经济发展实现多点突破。具体要求钦州以中马钦州产业园、钦州高新区为龙头,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港口智慧物流中心,支撑“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港建设。目前“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业务已达到饱和状态,而广西地区基于地理位置优势、区位优势带来的业务市场还在增长中,因此公司新增募投项目“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扩大广西地区物流仓储规模,增强对广西地区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和地区倡导依托港口等关键节点建设物流园区,新建项目在政策鼓励范围内,受到政策支持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选址临近港口,可为有色金属货物提供运输配送、仓储、包装、装卸搬运等物流服务,能够降低有色金属物流业成本,提高
物流运行效率,可解决客户对货物集散处理及仓储需求,并协助客户远程完成交易中过户及货物交付,在建设和运行上属于相关政策鼓励范围内。
2、公司专注有色金属物流行业积累了丰富经验
公司对有色金属产业布局及交易有着深刻认知,熟悉有色金属物流的特点,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
公司对有色金属物流及物流园区运作的丰富经验和认知,将为“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的建设提供更多借鉴,支持新的物流仓储中心在业务规划、功能布局及管理配套上更加成熟和先进,能够支持新建设的物流仓储中心快速进入正常运营轨道。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并拥有一批稳定的客户资源,为项目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长期专注于有色金属产业链物流,业务覆盖华南、华东、西南、西北、华中、华北、东北等区域,多年来的经营为公司沉淀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和市场基础资源,随着业务的拓展和客户关系的深入,双方的信任不断增加,客户逐渐从零星的物流托付到成为主办合作物流单位,公司所占客户业务份额也在逐步提升。随着业务网络的完善及客户资源的积累将有效带动项目业务的迅速发展,为项目的业务发展和快速融入市场提供保障。
(四)本次项目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使项目的建设进度、实际效益与公司的预测出现差异。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政策研究能力,持续跟踪掌握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信息,适时相应调整公司发展方向;实时关注市场环境的变化,在实施过程中合理调整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
2、市场风险
有色金属行业系公司专注服务的领域,为公司的下游行业。一方面,其与国
民经济其他部门具有紧密关联,若经济领域发生下行,产业链将进行快速传导。另一方面,有色金属行业可能受自身产业政策、供需关系影响,出现行业下行趋势。针对上述风险,一是公司将强化经营管理,推进公司的物流现代化建设,推进公司精细化、高质量发展,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二是横向“紧贴铜铝铅锌有色金属产业链协同发展”,纵向深化区域布局,进一步在华东、华南等地区建立有色金属产业链物流园区,以深度挖掘当地的市场资源,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随着区域布局的逐步完善以及业务品类的深度拓展,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不断提升。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预测的项目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发生的成本费用情况,以及对项目毛利率水平的预测,进行项目成本费用及利润的推算分析,预计本项目总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30%,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7.83年。从项目财务指标分析,该项目具有良好经济效益。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投资“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扩大广西地区物流仓储规模,增强对广西地区的服务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共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炬申大宗商品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炬申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实施。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对拟调整募投项目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审议及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并同意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备案等资料。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 | a b | a b |
刘愉婷 | 李东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