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6-26  东瑞股份(001201)公司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总计 不超过30亿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前述额度包含了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前,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经签订的担保合同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 司担保的额度为28亿元。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 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同时,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提供合计不 超过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每笔担保的具体金额、 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比利美英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利美英伟”) 签订了《担保函》(编号:YW-GDDR-5)。公司自愿为东瑞生态与比利美英伟签 订的《饲料销售合同》(合同编号:YW-GDDR-3)、《饲料销售合同附件:赊销 协议》(合同编号:YW-GDDR-4)以及2026年5月19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双方 达成的全部订单、单次采购合同,在最高债权额700万元限额内向比利美英伟提

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上述

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东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九和镇富竹村黄金坑紫金东瑞农业发展有限

公司办公楼202房

法定代表人:刘水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饲

料生产;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肥料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肥料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林牧渔

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名称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财务数据(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东瑞生态 1,026.25 26.76 999.49 0.00 -0.51 - - - - -

注:广东东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设立,2025年度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务人:广东东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东比利美英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饲料销售合同》(合同编号:YW-GDDR-3)、 《饲料销售合同附件:赊销协议》(合同编号:YW-GDDR-4)以及2026年5月19 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双方达成的全部订单、单次采购合同。

最高债权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即主合同项下所有货款本金余额)为人民 币700万元。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 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货款、违约金及迟延支付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所有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变卖费、过户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保证方式: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 力不受主合同名称、性质及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 被撤销或者解除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后应向债权 人支付的全部款项仍需在本担保函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6.99亿元,占公司202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61%。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东比利美英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函》;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