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5: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本信息披露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3 月15 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 汉中院”)裁定受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重整,并指定凯迪生态清算 组担任凯迪生态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 年11 月12 日,凯迪生态、宣城中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等二 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2 年10 月25 日,管理人收到 了武汉中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17 日14 时30 分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0 日
3、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 号 现代·光谷世贸中心B 栋27 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6、召集人:公司管理人
7、主持人:管理人授权代表张玉凯律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统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或其代理人)共计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60,179,5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6002%。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11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152,250,719 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07,928,813 股。
议。
管理人代表、公司经营层代表、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未通过《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09,465,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46.3970%;
反对1,050,714,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53.603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2、审议未通过《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09,465,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46.3970%;
反对1,050,714,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53.603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3、审议未通过《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09,465,13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46.3970%;
反对1,050,714,39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53.603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4、审议未通过《拟制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063,717,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54.2663%;
反对896,461,90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45.7337%;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施汉锋律师、张新宇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有鉴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凯 迪生态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破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及其所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相关人员签字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