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融人寿)

查股网  2026-06-06  四川双马(00093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35证券简称:四川双马公告编号:2026-20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171,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5.041064%,持股比例触及5%刻度。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15)。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简称“中融人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融人寿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177,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091%,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0.81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融人寿持有公司股份38,171,9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93%,占剔除本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5.041064%,其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触及5%刻度。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一、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股东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16号院2号楼商业104、203、303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5日
权益变动过程中融人寿出于自身经营需求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5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四川双马股票代码000935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A股6,177,3000.8091%0.8158%
合计6,177,3000.8091%0.815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4,349,2675.8091%5.8569%38,171,9674.999993%5.0410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349,2675.8091%5.8569%38,171,9674.999993%5.0410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15)。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中融人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中融人寿不存在与减持股份相关的承诺。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中融人寿所持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