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钢国际股票代码:0009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19层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19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1层3112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1层311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股份占比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中钢国际股份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7
一、备查文件 ...... 17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7
附表 ...... 18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标的公司、中钢国际、上市公司、目标公司 | 指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9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中钢集团 | 指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中钢股份 | 指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中钢资产 | 指 |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宝武 | 指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格式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法定代表人 | 刘安栋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14493P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进出口业务;承包冶金行业的国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投标工程;从事对外贸易咨询;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承办冶金行业进出口商品的仓储;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材料、辅料、燃料、黑色金属、矿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交通运输设备、小轿车、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木材、电子产品、工艺美术品、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制冷设备的销售;设备租赁、包装、服务;物业管理;对本系统所属经营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房屋管理与租赁;承办冶金行业产品展览、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17-12-04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中国宝武(持股100%)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钢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1 | 刘安栋 | 中钢集团董事长、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2 | 刘国旺 | 中钢集团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3 | 胡裔光 | 中钢集团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4 | 姜尚君 | 中钢集团外部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5 | 顾素琴 | 中钢集团外部董事 | 女 | 中国 | 北京 | 否 |
6 | 李荣庭 | 中钢集团职工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19层 |
法定代表人 | 刘安栋 |
注册资本 | 1,380,467.04808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5337C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范围 |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冶金产品及生产所需原料、燃料、辅料、设备、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仓储、包装;冶金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冶金类新型材料、特种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承包境内外工程;对外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08-03-21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中钢集团(持股99.42%)和中钢资产(持股0.58%)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19层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钢股份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的居留权 |
1 | 刘安栋 | 中钢股份董事长、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2 | 刘国旺 | 中钢股份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3 | 李荣庭 | 中钢股份职工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三)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1层3112室 |
法定代表人 | 常军 |
注册资本 | 16,70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06757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经营范围 | 企业收购,兼并,重组;资产置换,资产转让;资产托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从事产权经纪业务,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要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营业期限 | 2002-12-17至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中钢集团(持股100%)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1层3112室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钢资产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常军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中钢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分别为中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是中钢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详见下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股中钢国际以外,还持有中钢天源(002057.SZ)和中钢洛耐(688119.SH)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钢天源
1、中钢股份直接和间接持有中钢天源249,321,261股股份,占中钢天源总股本的32.85%,其中,中钢股份直接持有中钢天源9,900,000股股份,占中钢天源总股本的1.30%,间接持有中钢天源239,421,261股股份,占中钢天源总股本的31.55%。
2、中钢集团通过中钢股份间接持有中钢天源249,321,261股股份,占中钢天源总股本的32.85%。
(二)中钢洛耐
1、中钢股份间接持有中钢洛耐465,120,000股股份,占中钢洛耐总股本的
41.34%。
2、中钢集团通过中钢股份间接持有中钢洛耐465,120,000股股份,占中钢洛耐总股本的41.34%。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2017年,中钢国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钢集团及中钢股份、中钢资产持有的中钢国际股份增加。
(二)2017年,因重大资产重组盈利预测补偿导致股份回购注销,中钢资产持有的中钢国际股份减少。
(三)2021年,中钢集团持有的751,500张“中钢转债”实施转股,导致其持有的中钢国际股份增加。
(四)2022年,中钢集团因自身发展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中钢国际部分股份。
(五)因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中钢国际股份
(一)中钢国际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可能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而导致持有中钢国际股份比例继续减少。
(二)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变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5年5月20日和2016年12月9日,公司分别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公司向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5,609.01万股股份,中钢资产参与了认购。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2017年5月,经中钢国际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钢国际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865.22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增加305,349,035股。
(二)2017年6月,经中钢国际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中钢国际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中钢设备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未完成承诺的目标,触发补偿条件,资产注入方需进行股份补偿。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中钢国际以一元的总价回购中钢资产持有的中钢国际911,099股股份并予以注销。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中钢资产持股数量减少911,099股。
(三)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人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和中钢资产拟分别将其持有的中钢国际134,694,603股股份、203,131,122股股份、3,595,632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钢资本。2020年10月29日,公司公告《关于股东中止无偿划转所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正在与上述划转标的股份的质权人沟通协商解除质押手续事宜,前述无偿划转股份的相关工作中止,中钢集团、中钢股份、中钢资产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继续推进股份划转后续工作。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无偿划转股份计划尚未实施。
(四)2021年3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10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中钢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2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3月18日)止。
1. 2021年,中钢集团持有的751,500张“中钢转债”转股,导致其持有的中钢国际股份增加12,979,273股。
2. 受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不断增加,中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持续被稀释。
(五)2022年,中钢集团因自身发展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中钢国际1,101,600股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钢集团持有公司131,025,5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5%;中钢股份持有公司225,701,2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31%;中钢资产持有公司24,959,5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7%。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钢集团持有公司247,723,6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5%;中钢股份持有公司406,262,2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78%;中钢资产持有公司44,016,01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
中钢集团 | 131,025,539 | 18.75% | 247,723,642 | 17.55% |
中钢股份 | 225,701,248 | 32.31% | 406,262,246 | 28.78% |
中钢资产 | 24,959,509 | 3.57% | 44,016,017 | 3.12% |
合计 | 381,686,296 | 54.63% | 698,001,905 | 49.44% |
其中:无条件限售股 | 131,025,539 | 18.75% | 698,001,905 | 49.44% |
有条件限售股 | 250,660,757 | 35.88% | - | - |
注:上表中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中钢国际 | 股票代码 | 0009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
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19层 | ||
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A座31层3112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权益变动方式包括:1、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盈利预测补偿导致部分股份被回购注销;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转股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4、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持有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31,025,539股 持股比例:18.75% 2、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25,701,248股 持股比例:32.31% 3、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4,959,509股 持股比例:3.57%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增加116,698,103股 变动比例:减少1.20% 变动后持股数量:247,723,642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7.55% 2、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增加180,560,998股 变动比例:减少3.53% 变动后持股数量:406,262,24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8.78% 3、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增加19,056,508股 变动比例:减少0.45% 变动后持股数量:44,016,017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1、中钢国际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处于转股期,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可能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而导致持有中钢国际股份继续减少。 2、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变动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