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提交我们审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徐金梧 季爱东 赵 峡
_______________王天翼
附件:公告原文